汉语汉字
尺(读chǐ、chě),现代汉语规范一级字。此字最早字形是甲骨文。本义是长度单位,后引申为量长度的工具,即尺子;还引申为形状像尺的东西,如镇尺。
字源演变
还有的人认为“尺”是指事字。在甲骨文中,长弯竖表示整个手臂,中间的一点是指示符号,表示手臂的弯曲处,即曲肘部。整个字形,表示从手掌边缘到曲肘部的长度,这个长度即一尺。在金文中,“尺”像一个弯着腰的人形,下边的一点是指事符号,表示从脚踝到膝盖的长度约为一尺。经过隶变后,楷书写作尺。“尺”的本义为长度单位,引申为量长度的工具,即尺子。“尺”又引申为形状像尺的东西,如镇尺。
详细释义
古籍解释
说文解字
尺,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尺,所以指尺规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识也。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凡尺之属皆从尺。昌石切。
康熙字典
广韵》《集韵》《韵会》《正韵》並昌石切。音赤。《说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动衇为寸口,十寸爲尺,规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识也。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以人体为法。《家语》:布指知尺,舒肱知寻。《前汉·律历志》:度量衡皆起于黄钟之律。一黍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蔡邕·独断》:夏十寸为尺,殷九寸为尺,周八寸为尺。《周礼·司市》疏:置丈尺于绢布之肆。
又大尺曰施。《管子·地员篇》:其施五尺。注:施音遗,大尺之名。
又《小尔雅》:五尺谓之墨。《周语》:不过墨丈寻常之闲。注:五尺为墨,倍墨为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宫室,其名为墨,则墨者,工师之五尺也。
又《唐辇下岁时记》:二月朔日爲中和节,赐大臣戚里尺,谓之裁度民闲。
又法三尺,谓以三尺竹书写法律,故俗谓舞文为弁髦三尺。今以三尺为刑具,非也。
又叶昌约切。音绰。《诗·鲁颂》:是寻是尺。叶下作、若。
《韵会》:通作赤。
字形书法
字形对比
书写演示
前三笔势倾右上,维稳的任务就由捺画承担了。故首尖尾重且长伸,既舒展又平衡。右上角方折有力,左竖撇收笔活泼。
书法欣赏
音韵汇集
中上古音
韵书集成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2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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