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海林
天津市原副市长
尹海林,男,汉族,1960年4月出生,天津市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开大学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天津市副市长。
人物履历
1983年清华大学建筑系建筑学专业毕业后,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体规划所规划师,天津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规划师、六室副主任,天津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总体规划室主任助理,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助理、副总工程师、综合业务处处长
2000年至2007年,先后任天津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市规划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7年至2012年05月,天津市规划局局长;
2012年05月至2013年03月,天津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规划局局长;
2013年03月至2016年08月,天津市副市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6年8月22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天津市副市长尹海林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6年8月30日,天津市副市长尹海林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2016年9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免去尹海林的天津市副市长职务。
2016年12月16日,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尹海林的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开除党籍
2017年1月2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天津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尹海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尹海林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在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住房,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批项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尹海林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5 00:30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