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目标
对项目所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
就业目标是对项目所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就业目标的意义在于:(1)有利于生产和提高劳动力的质量;(2)减少失业。而大规模的失业被大多数国家视为灾难。违法、流浪、犯罪和社会秩序混乱都与广泛的失业密切相关; (3)扩大妇女的就业机会。在项目评估中,就业产生的利得通常视为“累积总消费”、“再分配目标”和“优值需要”项下产生利得的手段,因而不直接加以估计。必须注意,项目评估中评价就业的意义是指合乎需要的就业机会。
如果为就业而就业,造成项目经营中的低效率,就不能作为产生利得看待,而应计算它的负效益,尽管在收入再分配或优值需要方面可能表现为有一定的利得。有时为解决就业而宁可采取落后技术劳动密集技术,这也不可视为利得。有时就业的增加会导致扩大消费而减少储蓄和投资,这也是一种消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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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4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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