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建,男,汉族,1965年8月生,四川绵竹人,大学学历,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9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10月开除党籍)。曾任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
人物履历
1988年6月至2004年12月,先后在德阳市清平磷矿、绵竹县公安局、德阳市公安局等单位工作;
2004年12月至2012年6月,历任罗江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德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2年6月至2021年12月,历任攀枝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一级高级警长、二级警务专员;
2021年12月至2024年10月,任攀枝花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4年4月,攀枝花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尚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攀枝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4年10月,经攀枝花市委批准,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对攀枝花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尚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尚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情况,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长期与管理服务对象打带彩麻将;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尚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攀枝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攀枝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尚建开除党籍处分;由攀枝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