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字教材
用少数民族文字编译的教科书和教学参考资料的总称
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用少数民族文字编译的大、中、小学(包括同级有关学校)教科书和教学参考资料的总称。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一贯重视和关怀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建设。1949 年3月,延边成立延边教育出版社,编译出版朝鲜文教材。这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出版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初期, 区人民政府文教部内专设编译出版蒙古文教材的编译室。后几经更迭,1960 年成立内蒙古教育出版社。1956 年,新疆教育出版社成立,用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锡伯、蒙古等少数民族文字编译出版教材。
同年,内蒙古自治区拟定蒙古文中、小学课本编译方针,规定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分自编、翻译、编译三类,要求各种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尽可能体现和照顾本民族语言文字与历史文化传统。1956年,国家组织有 700余人参加的 7个少数民族语言调查队,深入 16 个省、自治区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普查工作。在普查基础上,帮助 10个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创制拉丁字母文字;帮助部分原来使用阿拉伯文字母的少数民族进行文字改革,设计拉丁字母新文字;帮助一些少数民族改进文字,使其文字规范化。同时,运用少数民族文字编写扫盲教材,进行扫盲试点教学。从而为加强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各有关省、自治区,为搞好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建设,相继成立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协作组织。1975年 7月,成立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朝鲜文教材协作小组。1976 年 10月,成立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宁夏、辽宁、吉林、黑龙江八省区蒙古文教材协作小组。1982年 3月,成立西藏、青海、甘肃、四川、云南五省区藏文教材协作小组。云南、贵州、四川、广西、西藏、青海等省、自治区,还分别设立民族出版社或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编译机构。各民族学院及其他民族学校或开设民族语文专业,或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教材进行教学。这些都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建设。据 1988年统计,内蒙、西藏、新疆、广西、云南、青海、贵州、四川、吉林等省区的民族文字教材编译出版机构, 用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傣、柯尔克孜、锡伯等 21种少数民族文字编印的教材、课本达 1600余种,1.7亿余册。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少数民族文字的中小学教材已经配套。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2 07:57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