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互助金
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
少儿互助金是“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是以成都市人民政府组织、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其它部门配合而设立的以“互助共济”为原则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 凡户籍在成都市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孩子,年龄在1个月以上18岁以下的,均可自愿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
基本简介
少儿互助金是“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是以成都市人民政府组织、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其它部门配合而设立的以“互助共济”为原则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等部门联合建立的。意在为中小学生、婴幼儿撑起一把保护健康、保护生命的绿色之伞,孩子每人每年交纳40元,便可在出院时直接享受少儿住院互助金的资助,并且患儿可带病参保。少儿住院互助金纳入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儿可带病参保。
参保对象
凡户籍在成都市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孩子,年龄在1个月以上18岁以下的,均可自愿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 1、成都市全市19个区(市)县及高新区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在册学生 2、托幼园所在册婴幼儿 3、出生满一个月的学龄前儿童 4、因病、因残疾未入学的少年儿童
缴费方法
1、在册学生,在学校自愿缴费参加。 2、符合条件的散居学龄前儿童和因病、残未入学的孩子,凭户口簿居住证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或区医保局自愿缴费参加。 3、当年新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180天内,凭《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到上述地点自愿参加。 费用标准及时限实行学年度收取,有效期限为每年的9月1日零时至次年的12月31日24点。缴费当日有效。 每人每学年度交220元(2020年)。
费用报销
患者住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扣除可报销范围之外的自费部分和自付部份后,余下部份由互助金按比例分级支付。 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各定点医院均设有报销窗口,入院时患者须出示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医疗证和患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医疗费用清单。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3 07:58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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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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