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互助金是“
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
互助基金”。成都市少儿住院
互助金是以
成都市人民政府组织、
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其它部门配合而设立的以“互助共济”为原则的
非营利性社会
公益事业。 凡户籍在成都市或持有成都市
居住证的孩子,年龄在1个月以上18岁以下的,均可自愿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
少儿互助金是“
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成都市少儿住院
互助金是以
成都市人民政府组织、
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其它部门配合而设立的以“互助共济”为原则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市
红十字会等部门联合建立的。意在为中小学生、婴幼儿撑起一把保护健康、保护生命的绿色之伞,孩子每人每年交纳40元,便可在出院时直接享受少儿住院互助金的资助,并且患儿可带病参保。少儿住院互助金纳入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儿可带病参保。
凡户籍在成都市或持有成都市
居住证的孩子,年龄在1个月以上18岁以下的,均可自愿参加少儿住院
互助金。 1、成都市全市19个区(市)县及高新区
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
特殊学校)在册学生 2、托幼园所在册婴幼儿 3、出生满一个月的
学龄前儿童 4、因病、因残疾未入学的少年儿童
1、在册学生,在学校自愿缴费参加。 2、符合条件的散居
学龄前儿童和因病、残未入学的孩子,凭
户口簿或
居住证到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或区医保局自愿缴费参加。 3、当年新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180天内,凭《
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到上述地点自愿参加。 费用标准及时限实行学年度收取,有效期限为每年的9月1日零时至次年的12月31日24点。缴费当日有效。 每人每学年度交220元(2020年)。
患者
住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扣除可报销范围之外的自费部分和自付部份后,余下部份由互助金按比例分级支付。 成都市少儿住院
互助金各定点医院均设有报销窗口,入院时患者须出示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医疗证和患者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
户口簿医疗费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