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扬州市
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扬州市区夹剪桥10号。
历史沿革
清同治年间陈象衡所建,民国时期被陈家典给了大德生创始人朱柳桥家为业。朱柳桥与徐宝山二夫人孙阆仙是亲戚,大德生也是孙阆仙请朱柳桥出面创立的。
民国晚期,朱氏后代不能守业,小圃慢慢衰败。
建国后,朱家只保留了小圃花厅西间、后厅东间和柴房院落,其余房屋被公管作为宿舍。
主要景点
从永胜街进入夹剪桥,沿着弯曲的小巷往北走不多远,一座高大的门楼出现在眼前,夹剪桥10号小圃。据朱江《扬州园林品赏录》记载,小圃为清同治间户部主事陈象衡所建,距今已有160年。
小圃占地面积650平方米,分东西两路建筑,东路为住宅,西路为园林。东路住宅前后三进,紧凑规整。首进为门厅,原有屏门,现已不存。第二进为三间正厅,厅内柏木卷棚轩,梁架驼峰雕刻云头及花卉图案极为精致,腰门雀替雕刻缠枝花卉纹。第三进为二层小楼,槅扇、槛墙、支摘窗、木围栏等保存完好。
东西两路建筑以火巷相隔,火巷南首东侧开方门一座,门外沿雕刻有变形夔龙纹,纹饰雅健,刀脚清晰。由方门进入即为西路建筑,此路建筑前后两进,第一路花厅保存有六扇雕花槅扇,裙板浅刻博古图案,古意盎然。花厅西侧有八角门一道,据古建专家赵立昌回忆,八角门上原有“退思”石额,现墙被粉刷。八角门内有套房一间,据住户回忆,西墙上曾嵌《陈象衡墓志铭》两方,现已不存。
西路花厅前原有花园一区,现已被拆毁重建。居住此处的王师傅说,花园内的假山残块仍存,被埋于地下,地面仅剩古井一口,现已被隔出小圃墙外,供街坊共同使用。
小圃主人
朱江《扬州园林品赏录》记载,小圃主人是清代同治年间户部主事陈象衡。
陈象衡为陈仲云次子陈韨,字象衡,号湘蘅。(注:陈氏为扬州名门望族,一直有陈氏“一门三进士,父子两传胪”之说。“一门三进士”说的是陈仲云、陈六舟以及陈咸庆。“父子两传胪”说的陈仲云和陈六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