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件快运
快件物品交付收件人的服务
小件快运是指始发客运站将旅客或托运人委托的小件行包或物品,通过客车行李舱,随同班车的始发和抵达将行包物品运抵目的地客运站,并由抵达站客运站将快件物品交付收件人的服务。
经营范围
小件工业品、农副产品、印刷品、药品、服装等物品,单件重量一般不超过30千克,体积不超过0.12立方米,特殊情况应视客车行李舱的容积和承载能力,但必须以不危及客车和旅客的安全为原则。
经营原则
1、小件快运经营实行一次托运、全程负责,配载总量不得超过客车行李舱的核定质量。
2、严禁危险品、违禁品、易损、易破、易污染、易腐烂物品和国家规定的禁、限运物品的托运;不受理贵重物品(全额保险保价除外)、现金、各类有价证券以及包装不符合运输要求的物品。
3、鼓励托运人办理客运快件保险或保价。
4、其他约定。
不予办理货物
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2、易破损、易污染、易腐烂物品;
3、贵重物品(全额保险保价除外)、现金和各类有价证券;
4、包装不符合运输要求的物品;
5、法律和政府规定的禁运物品。
经营内容
受理服务、运输服务、交接服务、中转服务、送货服务、商务事故处理、费用结算、代收货款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2 16:04
目录
概述
经营范围
经营原则
不予办理货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