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幸行为
以他人的损失而受偶然利益之行为
所谓“射幸”,即“侥幸”,它的本意是碰运气的意思。射幸行为是指以他人的损失而受偶然利益之行为,如保险、赌博等。
基本概念
是指当事人一方是否履行义务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出现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的效果在于订约时带有不确定性。例如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的一种,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如发生保险标的的损失,则被保险人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的赔偿金额可能远远超出其所支出的保险费,反之,如果无损失发生,则被保险人只能付出保费而无任何收入。
射幸行为类型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中的公序良俗原则问题范畴。理论上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类型可归纳为:危害国家公序的行为类型、危害家庭关系的行为类型、违反两性道德准则的行为类型、射幸行为类型、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类型、限制营业自由的行为类型、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类型、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类型、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类型、暴利的行为类型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1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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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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