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明胜,男,1963年2月出生,1982年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因积劳成疾,于2011年11月10日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8岁,生前系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寻明胜出生在农村,兄弟多,家境不宽裕。1991年,为给父亲治病,寻明胜四处借钱,几乎把乡政府家境好的同事借了个遍。有一次,实在没地方借了,时任副乡长的他,借走了司机身上仅有的60元钱。这段特殊的人生经历,造就了寻明胜崇尚简朴、厉行节约的生活作风。
2010年,费县首次被纳入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在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他亲自带领工作人员,实地开展疑似图斑核查工作,一个图斑一个图斑过,一个地块一个地块查,有时走访干部群众,了解图斑涉及地块的实际情况。那些日子,他一连几天工作到凌晨,分不清是上班还是下班。有一次,为了迎接第二天检查,凌晨1时左右,他步行30多分钟到分管副县长住处研究工作。谈完工作,天已经快亮了。
费县全县拥有8000多家板皮加工厂,点小面广,情况复杂。通过现场图斑核查,该类非法占地现象较严重。如果实施强拆,势必引起十几万外来打工人员的恐慌。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县长鞠成祥告诉记者,在非法建筑物的处理上,寻明胜不是简单地采取强拆,而是首先考虑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一方面,他积极与上级沟通,争取政策。同时,带着诚意,为企业出谋划策,改造完善建厂模式,通过政策找路子,把执法现场变成了政策宣传的大课堂。
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费县顺利通过验收,并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2010年山东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2009年5月份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例行督察组对临沂市15个县区的土地利用管理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估和排序中,费县荣获全市第四名。
在2009年矿业权核查工作结束后,费县的采矿权数量从44家压缩到38家。当矿业权出让面临巨大压力时,他创造性地提出在出让合同中约定条款,到期收回采矿权,率先建立了采矿权的退出机制,规范了矿业权管理,促进了廉政建设。为足额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他建议资源补偿费征收与资源消耗挂钩,实行采矿权人申报和年底储量年度报告两项制度,据实征收。由一年仅征收十五六万元变为两项制度施行后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五六十万元。
为了全力支持县委、县政府发展工业的决策,寻明胜带领局党组一班人冷静分析,沉着应对,一方面就“双保行动”的目的和意义与县里主要领导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和“对接”,一方面多次向省厅和市局汇报工作,争取用地指标。在整理申报材料最繁忙的日子里,寻明胜和用地科工作人员一起,经常工作到深夜一两点,长期奔波来往于市局、省厅递送材料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