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中,全诗不相粘,每联的平仄句式基本一致,称为“对式律”。对式律的一个诗例是第二、三、四联全部使用“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全属拗句,不讲“相粘”。
注:律诗的格律结构是以粘对规则为特征的。所谓粘对规则是讲律句和律联的结合关系的,即:一联之内上下两个律句要以异声相对的关系连接起来,如“白日依山尽”,就要以“黄河入海流”与之连接成律联,以使平仄与上一句相异相对;至于两联之间,则要以同声相粘的关系接合起来,接“黄河入海流”一句就需要“欲穷千里目”这个平仄格式的律句,然后再以“更上一层楼”于之相对,构成第二个律联。这样,联内相对,联间相粘,对与粘交叉连接下去可以构成三韵的小律诗、四韵的律诗、五韵以上的长篇律诗。
如出自《
全唐诗》(卷201_5)的一首诗,岑参的《使君席夜送严河南赴长水得“时”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