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量是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后的对外贸易值。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常受价格变动的影响,为准确地反映一国进、出贸易的实际规模,通常以一定年份为基期,用进、出口值除进、
出口价格指数,便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值,即对外贸易量。
贸易量是以数量、重量、面积、体积等计量单位表示的反映
贸易规模的指标。
由于国际市场上的物价经常发生变动,用价值表示的
国际贸易额并不能真实地反映该国外贸的实际规模。如果用贸易量,即用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重量等来表示,则可以避免这种缺陷。就某一种
商品来说,用计量单位表示十分容易,但就一个国家的全部进出口商品来说,就无法直接用计量单位表示,因商品不同,计量单位也不同,难以直接相加。因此,应记住下面这个消除价格变动的贸易量计算公式:
例如,以2004年为基期,某国该年的进出口价格指数均定为100。2005年该国进口贸易额为1170亿美元,出口贸易额为1200亿美元。2005年该国出口产品价格平均下跌5%,
出口价格指数为95;2005年该国进口产品价格平均上涨3%,
进口价格指数为103。
把这些数值代入上面的公式,便可得出该国2005年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后的
贸易额,即实际的进出口贸易量:
可见,该国2005年的
进口贸易额虽然达到1170亿美元,但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后的实际进口贸易量只有1135.9亿美元;而该国2005年的
出口贸易额虽然只有1200亿美元,但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后的实际出口贸易量却高达1263.1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