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价股份
盈余公积增资的方式
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原来的非流通股东把自己的股份送给流通股东,从而获得流通权,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总股本是不变的。另一种是由上市公司采取公积金送股,然后非流通股东把自己应获得的股票再转送给流通股东,在这种方法下,公司的总股本就会出现变化。
转增股本是用公司的资本公积或者盈余公积增资的一种方式,流通股股东股改获得的对价是由公司增资获得,但是增资本来是对于所有股东都按持股比例增加股份的过程,但是由于非流通股股票要得到上市流通的权利,不享受此次增资增加的股份,变相的来说是非流通股股东送给流通股股东一定的对价股份。股改前流通股17623万股,非流通股16437万股,总股本为34060万股;股改后流通股26915万股,非流通股16347万股,计算此相对对价:
假设此增资的股票是非流通股股东转让的,设转让股份为X,转让后流通股、非流通股份额比例为26915/16347=1.646,总股本数为34060万股。
(17623+X)/(16437-X)=1.646(保持流通与非流通的股份比例不变),解得X=3565万股,3565万股/17623万股*10=2.02,
因此此股份方案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拿出3565万股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股对价股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2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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