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原来的非
流通股东把自己的股份送给流通股东,从而获得流通权,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
总股本是不变的。另一种是由上市公司采取
公积金送股,然后非流通股东把自己应获得的股票再转送给流通股东,在这种方法下,公司的总股本就会出现变化。
转增股本是用公司的
资本公积或者盈余公积增资的一种方式,
流通股股东股改获得的对价是由公司增资获得,但是增资本来是对于所有股东都按持股比例增加股份的过程,但是由于
非流通股股票要得到上市流通的权利,不享受此次增资增加的股份,变相的来说是非流通股股东送给流通股股东一定的对价股份。股改前流通股17623万股,非流通股16437万股,
总股本为34060万股;股改后流通股26915万股,非流通股16347万股,计算此相对对价:
因此此股份方案相当于
非流通股股东拿出3565万股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股对价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