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教育局是
密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统筹安排全市各类教育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承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并报上级审批。
(三)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市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
(五)统筹协调和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承担成人教育宏观指导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捐资和贷款;监督管护学校的固定资产;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负责民族文字教材和“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省、市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九)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国家和省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核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制定实施意见。
(十)负责制定所属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招生计划;管理学生的学籍;组织各类招生考试和负责录取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宣传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稳定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十二)推进教育现代化,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的统筹、建设、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组织编制和审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落实对校舍改造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编制简报,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等工作。
(十六)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指导教育学会工作。
(十七)负责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将密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市教育局,负责密山市的普通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及初中(高职)的招生考试工作。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等政策调研;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及教育信息的综合传递;负责文秘、文书、档案、保密、信访、行政复议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外来人员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考核、奖励;负责机关人员的业务学习、生活福利、办公用品、报刊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务工作:包括工会、武装、组织、宣传、老干部、共青团、妇女、文联、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纪检、信访、工会、武装、统战工作;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招考录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劳动工资的有关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奖励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调配教职工;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聘用;负责组织全市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维护教职工权益;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县级)的认定与管理和特级教师的推荐工作;负责全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上报教职工离退休手续;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工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监察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股。
拟订全市教育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负责教育经费管理、统计和经费增长执行情况的监测工作;负责教育经费内部审计、基本建设的决算及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筹集、管理教师奖励基金工作;负责调整全市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及工程建设;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负责监护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工作;负责专控商品的报批和直属单位的公费医疗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系统各单位经费、基本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及法人交接内部审计等工作。
(四)视导股。
承担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艺术教育、体育卫生和信息技术学科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定及制度;负责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教育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德育工作;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负责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负责高中、初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管理小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和录取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毕业证验证和发放工作;负责推荐和审批省、市级三好学生工作;负责小学、幼儿园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教材征订和管理工作;协助督导室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负责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等工作;全面推进信息化深入应用;承担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承担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和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工作;参与语文课改试验工作;承担密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五)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校园安全应急预案;指导学校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及开展应急演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对校车进行安全管理和督查考评,指导督查学校对校车车主、司机进行安全培训及校车日常安全管理,全力保障校车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学校安保人员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挂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对政府的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两基巩固提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质量进行评估;对教育经费安排、学校设置、教师队伍建设以及被督导学校校长的任免等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全市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教育局报告、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教育重点和热点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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