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国会(英语:Congress of the Federated States of Micronesia)是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的议会,一院制,由14名议员组成,其中每州1名任期4年的“全任期”议员,其余10名议员任期2年,按人口比例在各州分配。第23届国会于2023年5月11日正式就职。现任议长为埃斯蒙德·摩西斯(Esmond B. Moses),副议长为罗布森·罗莫洛(Robson U. Romolow)。
国会简史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4000年前就有人居住。16世纪由西方航海者发现,19世纪中期英国、美国、德国先后在密设立贸易点,1885年遭西班牙占领,1899年转让给德国。“一战”中被日本攻占,“二战”期间被美国占领,1947年,联合国将密交美国托管,后与
马绍尔群岛、北马里亚纳群岛和
帕劳构成太平洋岛屿托管地的四个政治实体。1965年,托管地选举议员,成立拥有立法权的密克罗尼西亚国会。
1979年,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成立,同年5月10日通过宪法,成立联邦国会,由14名议员组成。其中4年期议员4名,2年期议员10名。
1982年与美国正式签订《自由联系条约》。1986年11月3日该条约生效,密联邦正式独立。1990年12月,联合国安理会召开会议,结束密托管地位,并于1991年9月17日接纳其为联合国正式成员国。
国会地位
密联邦沿袭美国“
三权分立”政治体制。根据宪法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总统、副总统由国会议员从4位4年全任期议员中选举产生。国会掌握着美国对密援款的支配权、预算审批权、联邦政府内阁部长、局长和驻外使节审批等实际权力,在密政治生活中权力大于政府部门,形成“国会强、政府弱”的局面。
国会选举
(一)选民资格。拥有密国籍,年满18周岁,在密联邦居住,且精神正常、无控罪,在选举前30天登记为选民者皆有选举资格。
(二)候选人资格。拥有密国籍满15年的密公民,且年满30周岁,在其选区(州)住满5年、精神正常、无控罪者皆可参选国会议员。
(三)候选人产生办法。候选人自愿提出参选诉求,并申明参选4年期或2年期议员。候选人须获得所在选区(州)至少25名合格选民支持才能在该选区(州)选举委员会登记。
(四)负责选举机构。由国家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管理国会选举。国家选举委员会主任人选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批准。
(五)选举规定。国会选举于每两年(奇数年)3月第一个星期二举行。根据平等原则,各州有1个4年全任期议员名额,每4年经全州普选产生。2年期议员名额根据人口分配,每2年在各州各自选区内选出。
(六)总统、副总统选举。均从4位4年全任期议员中选举产生。空缺由各州选举委员会举行特别选举,进行补选。
(七)国会组成。一院制,由14位议员组成,含议长、副议长。
国会职权
主要有
立法权、预算审批权及主要权力包括:
人事任免权。密防务由美负责。如涉及安全问题,由国会决定向美提出防务要求。批准条约;管理移民、国籍、公民,征进出口税和各种税收;发行并管理货币,管理银行、外资、贸易、保险、破产、专利、版权等;管理除在内海湾和湖泊外的船运航行;为主要贷款设立利率限制;建立国家邮政体系;获得和统治新领土,管理首都闲置地;确定自海岸基线12英里外海域所有权、探测和自然资源勘探;建立和管理国家公共服务体系;定罪量刑;通过制定发展教育和卫生基本标准、根据外援协调国家相关项目、向各州提供培训和帮助及支持高等教育计划和项目来促进教育和卫生的发展;审批预算、拨发公共资金、向公共信贷借款;建立社会安全和公共福利体系;弹劾和免除总统、副总统、最高法院法官职务;审议总统提名的部长、驻外大使等;可对总统否决的案子进行否决。
国会是选举议员和评审议员资格的唯一裁定者,根据三分之二票数可对议员进行惩戒、停职、开除。
国会可决定议事程序和规则,并从议员中选出议长。
组织结构
(一)设议长、副议长和国会党团领袖。
(二)设议长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公共信息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立法顾问办公室、国会图书馆和预算办公室。议长办公室直接管理秘书办公室和公共信息办公室。预算办公室直接向议长办公室负责。
(三)设6个常务委员会。筹款委员会,司法和政府运作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卫生教育和社会事务委员会,资源和发展委员会,交通通讯委员会各委员会。
会议制度
国会法定开例会、特别会议。每年1月、5月、9月举行例会,会期各20天。法定出席人数必须过半,若未过半则休会到缺席议员到位。特别会议应总统要求或由议长书面征得三分之二议员同意后方可举行。议案通过投票方式表决,须获得三分之二议员赞成才能通过。若获得四分之三各州议员团赞成票(四个州每州议员团一票),还可推翻总统的否决令。若发现总统、副总统、大法官有叛国、行贿受贿、贪污腐败行为,在获得三分之二议员票数即可解除他们的职务。批准条约须有三分之二议员赞同,若条约涉及将密联邦政府重要权力交由他国政府,还须获得各州国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立法程序
议案成法须经过国会在不同日期审议二次(称二读)。一读须三分之二全体议员赞成可通过。二读须各州议员团均赞成且三分之二全体议员赞成才能通过。国会通过的议案还须提交总统批准。若总统未批准,则应在10日内将议案返还国会。若国会此时会期已少于10日或已休会,则应在30日内将议案返还国会;若总统未按期返还,则议案生效成法。
议员制度
(一)议员权利。除法案终审外,每位议员都有一个投票权。议员在任期内免于逮捕、开庭,但叛国、重罪、妨碍治安罪除外。
(二)议员义务。议员不可再担任其他公职或从事其他工作。当选后3年内不得被推举或任命为国家法令提供的公职和其他工作,不得从事有背于所应尽义务的任何活动。
(三)议员待遇。国会可对议员规定进一步限制性措施,规定议员薪水和津贴。议员不得向国会申请加薪。根据目前规定,每位议员每年可获得27000美元补偿金,议长可获得30000美元补偿金。公务花销补贴不能超过3000美元。
其他信息
密国会人员少,机构简单,无党派。议员无私人助手、团队。
密经济不发达,资金短缺,出访及接待团组人数不多。
历届主要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