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是,他是一介文弱书生,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可——可他也非百无一用啊!瞧他眼界就特好,打十岁就明白要为自己拐——呃,不,不是拐,是聪明地为自己订门亲事。瞧瞧他那个能干的爱妻啊——她喜欢与人歃血为盟起誓,手指全扎满了伤,九指都拿去义结金兰了,唯独他的那指——嘿嘿!是共结白头盟用的!说起他的那个妻,能“斩妖除怪”,又——又多以夫为尊啊!这也难怪啦,谁叫他这么有男子气概呢——他就是喜欢在上面嘛!所以,那个狐媚强要“上”他,也是可以理解的啦!之时,拖着这幅异躯,他早晚都得——他的妻、他的儿啊——他能保他们一世平安康泰吗?
说实话,自知道有了七月鬼当家系列后笔者是提不起兴趣去看的,因为笔者怕鬼也怕恐怖的故事。不过,既然是言情小说,《家佛请进门》当然不是以恐怖来吸引人的。很多看过《家佛请进门》的于迷都会不自禁的流下眼泪吧,这真是本催泪弹啊。但是,笔者看了网上的些评述,说这系列的就喜欢看
席绢的,不喜欢某些以赚人眼泪为目的的小说。
呃,编者很愚拙不知用何语言来描述事物的好处。本想从网上引用别的网友的评述,但又怕以后跟笔者来讨版权,所以就只能自力更生了。笔者看了很是愤慨,难道就因为读者看小说看到哭,就说是以赚人眼泪?书中处处可见搞笑的桥段,然读者看来,想想万家佛一家的遭遇却难掩泪下,却被某些人说是以赚人眼泪为目的?要是赚人眼泪,书中大可以一悲到底,或者干脆以悲剧结尾,不是更赚人眼泪?笔者记得于大不知在那本小说的前言还是后续讲到,既然是言情小说,就不会以悲剧收场,毕竟生活中的很多已是让人无奈,小说自是该让人放松的(这不是原话哦,笔者忘记从于大的哪本作品得以一观,如有补充,笔者自是欢迎)。喜欢某样东西或某个作者自是每个人的家务事,笔者愤慨的是以莫须有的罪名来评述。万盛的七月鬼当家系列中哪一本更为出色,相信大家自有评断,当然笔者也不勉强,因为笔者本身是没看过席绢的小鬼,自是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