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逻辑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世界辩证发展的规律。相对于主观逻辑(指思维辩证发展的规律)而言,客观逻辑是主观逻辑的现实基础,主观逻辑是客观逻辑的反映。在哲学史上,黑格尔从
客观唯心主义出发,把逻辑区分为客观逻辑与主观逻辑,作为他的《逻辑学》的两个组成部分。客观逻辑部分包括《存在论》和《本质论》,主观逻辑部分包括《概念论》。黑格尔的逻辑是唯心主义地从本体论考察思维内容发展的逻辑。
黑格尔在“客观逻辑”中,揭示了有关“存在”、“本质”等逻辑范畴的内容,它们之间的联系和转化。在“主观逻辑”中,对传统形式逻辑的概念,判断和推理作了改造,指出它们是同内容相联系的活生生的形式,并揭示了它们相互之间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以及相互之间的转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唯物主义改造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逻辑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在现实世界中,思维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黑格尔所谓的存在既然不是在思维之外独立存在的物质世界,而是思维自身的存在,那么,黑格尔的客观逻辑就不是事物本身的客观逻辑,而纯粹是主观思维的逻辑,从而颠倒了客观逻辑与主观逻辑的关系。同时,主观逻辑不是思维自身的推演,而是从客观世界中吸取其内容,通过实践而使之改造成为思维的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事物的客观逻辑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和再现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