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价值
美学术语
审美价值是在审美对象上能够满足主体的审美需要、引起主体审美感受的某种属性。它包括人的美、按照美的规律创造的物质产品美和精神产品美,以及可供人们欣赏的自然景物美。其中审美价值最高的是优秀的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文学等文艺作品。作为审美价值的观念,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不断变化的。审美价值是客观的,这既因为它含有现实现象的、不取决于人而存在的自然性质,也因为它客观地、不取决于人的意识和意志而存在着这些现象同人和社会的相互关系,存在着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相互关系。
意义
研究审美价值,其中包括艺术价值复杂多样的本质的必要性,既取决于理论任务,又取决于实践任务。审美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意义不仅在于形成人们一定的价值定向,而且在于创造最高价值——全面和谐发展的个性。科学的研究人对现实审美关系的价值方面,旨在解决同加强审美教育和艺术教育的效果有关的最主要的一些问题。
价值说
忽视审美的价值本质,就不能揭示美的标准。人的审美关系历来是价值关系,没有价值论的态度,要认识它原则上是不可能的。审美关系的客体本身具有价值性。
审美评价则是主观的,它是对价值的主观关系的表现,它既可能是真的(如果它符合价值),也可能是假的(如果它不符合价值),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价值和评价的不同含义,两者的区别犹如客体和主体的实践关系和理论关系的区别。那种把审美理解为主客观的统一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它没有充分地划分“价值”和“评价”两种概念之间的区别,混淆了人们对现实的实践关系和理论关系。审美的特征不在于主客观的统一,人的认识的任何形式都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形象”(列宁)。审美关系作为客体和主体的相互联系而存在。
但是,在社会历史实践基础上产生的人类审美关系的实践,导致审美关系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都获得相对的独立性。主观方面的发展形成了人们的审美能力,但同时审美关系的客体在谁也不感知它时同样存在,因此,应该把具有参与人对世界审美关系的能力的客体,称为审美客体、客观审美价值或者现象的价值属性。
显而易见,客观审美、审美价值或者审美属性作为审美体验的前提,绝不等同于审美体验,只有当审美感知过程中,审美关系的客体与人具有的审美能力之间发生接触时,审美体验才有可能产生。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8 18:10
目录
概述
意义
价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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