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管理全县范围内的公安工作。
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当好参谋,制定对策,并依法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刑事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
(四)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协调处理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指导、监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七)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组织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九)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四)组织、指导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县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等警务保障制度,组织实施相关保障工作。
(十八)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
(十九)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二十)受理公民报警救助。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宝应县公安局内设6个综合管理机构、14个执法勤务机构。
(一)综合管理机构
综合管理机构6个,其中政治处为副科级建制,其余均为正股级建制。
1、办公室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报告;综合分析研究社会治安情况,收集、报告重要公安信息;负责对外接洽、公务接待工作的协调安排及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公安统计、机要、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县局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的督办考核工作;承担文电收发处理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政治处
既是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也是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设组织人事科、宣传科、教育训练科和辅警管理科。
(1)组织人事科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系统机构编制、吸收录用人民警察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优抚等方面的有关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人事、考核任免、档案管理、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及民警因公(私)出境的政审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政治处后勤行政事务工作。
负责公安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负责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落实局机关党支部的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党章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宣传科
负责全县公安社会宣传及警察文化工作;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新闻工作,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协调与沟通,办好报刊、影视等公安专栏、专版;指导并开展公安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全县见义勇为工作;负责政治处综合性材料、文件处理、重要政工会议会务及后勤行政事务。
(3)教育训练科
负责指导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普通民警、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安教育发展规划和民警岗位业务、学历培训等计划,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的教育管理工作。
(4)辅警管理科
负责全局辅警的计划审核、招录、政审培训和行政管理工作。
3、信访室
接待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控告;受理对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或检验鉴定结论不服而提起的申诉;受理控告申诉以外的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事项,指导派出所开展信访工作。
4、审计科
负责对有财务收支的部门进行财务收支的定期审计和对离任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5、后勤管理科
负责全局经费预算、使用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公安装备、被装的计划、调拨、供应和管理;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和机关房产、基建工作;管理和调度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局机关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为全机关提供后勤服务。
6、监察室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党风、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和全体公安民警遵纪守法的监督;负责全局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另按规定设立纪委、工会、机关团委。
(二)执法勤务机构
执法勤务机构14个,其中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大队、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经济案件侦查大队、监管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和巡防大队为副科级建制,其余均为正股级建制。
1、指挥中心
按照“统一、权威、高效”的原则,协助领导处置重大紧急事件;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负责全县涉警敏感舆情引导控制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治安巡逻防范工作。
下设综合科、接处警中队和巡防指导科。
2、科技情报大队(科技科和情报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技术防范工作、协调、组织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负责全县治安监控点,区域电脑联网报警系统的监控工作;负责加强公安高新技术装备工作;负责公安科技的规划、指导、建设工作;负责综合运用计算机通讯,数据库处理技术以及电子地理信息技术等;负责全局各类信息的扎口管理,包括信息汇集、综合分析、上报下达;对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局中心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3、警务督察大队
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开展现场督察;受理和现场处置群众的投诉举报;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
4、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指导全县国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实施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内安全案件的侦察、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宗教、民族领域的安全保卫及依法处置邪教、有害功法工作;开展隐蔽战线秘密力量建设;指导并开展境外调研和专案派遣工作;负责对“法轮功”及有害气功的情况信息搜集上报和物建隐蔽力量开展工作;负责对“法轮功”及有害气功涉案人员的调查控制和案件的侦查破案工作;指导派出所对“法轮功”及有害气功开展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下设侦察保卫中队、社会调查中队、情报研究室和“610”工作科。
5、治安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研究工作对策;指导全县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派出所、治保、保安联防等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负责侦办、指导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审核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监督、实施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负责突发性、群体性、暴力性事件预防处置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经济文化保卫工作;收集和掌握经济文化系统的敌社情,预防和处置各类不安定事端;负责维护县级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协助查处内部单位刑事、治安案件。
负责全县各类户口的管理、审核、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口信息的采集、核对、变更及全县人口综合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指导落实全县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及制发证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人口管理基础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下设勤务中队、场所行业管理中队、户政管理中队、社区民警管理中队、案件查处中队、城管治安管理中队、经济文化保卫中队。
6、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进行管理;负责路面交通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违章的查纠,交通事故的调查、勘查与处理;负责全县车辆的发牌、发证、检验和驾驶员的发证、考核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安装和验收;负责并协调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下设勤务中队、法宣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秩序中队、车辆管理所、违法处理中心、非机动车管理所、城区一、二中队、范水中队、小官庄中队、射阳湖中队、曹甸中队、泾河中队、山阳中队和夏集中队。
7、刑事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刑事侦查业务工作,研究刑事犯罪活动规律和特点,制定打击、控制、防范对策;负责侦破刑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参与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跨区域流窜犯罪和系列性案件的侦破;负责全县刑事特情、情报资料、刑事技术等刑侦基础工作的管理与应用,为基层提供信息查询和技术支持;负责全县派出所自办刑事案件到刑事拘留环节后的所有工作;负责研究案情,充分开展研判,扩大线索,提高破案率;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巡逻防范工作。
下设勤务中队、公安局刑事技术室、案审中队和情报侦察中队及城区中队、农村中队、重案中队、缉毒中队,简称刑事侦查一、二、三、四中队。
8、经济案件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办理和参与侦查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负责全县经济犯罪逃犯缉捕工作;研究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制定工作对策,开展经侦协作。
下设勤务中队和经案侦查一、二、三中队。
9、技术侦察大队
根据授权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技术侦察工作,为侦察破案提供技术支撑;采集上传社会治安动态及刑事案件发破信息;开展案件信息的串并分析和综合研判。
10、出入境管理大队
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民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以及有关警种涉及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口住宿登记工作;归口掌握当地公安机关涉外案(事)件查处,境外人口管理工作情况等。
11、监管大队
负责羁押依法刑拘、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短刑罪犯;组织开展对在押犯的教育、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狱政攻势,协助破案,调查掌握看守工作情况,研究制定看守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下设拘留所、看守所和侦审中队。
12、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网络安全管理、网络犯罪案件侦查和虚拟社会的管理;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通信保障工作。
下设勤务中队、计算机安全监察中队。
13、法制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的规划及基层法制工作的指导;承办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或审核;负责全县劳教案件的审批工作;承办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听证、赔偿工作;指导检查公安执法工作,进行内部执法监督,组织执法质量考评;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培训工作;调查研究公安执法中的问题,制订相应对策。
14、巡防大队
负责城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防控、城区110接处警工作;负责城区周边治安查报站和城区周边卡口的日常设卡盘查工作;负责防暴工作和参与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负责整合全县视频监控资源,协助规划和设立视频监控网络;收集各种视频资料,开展视频侦查;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并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利用视频管理交通并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
负责对全县公共复杂场所、人员密集地区和案件高发地段的监测,跟踪、守候、防范和控制,发现和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现任领导
管爱明:宝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获得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