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结算是建设单位同建筑安装企业,定期就已完分部分项工程价值进行的结算。定期结算,一般每月由建筑安装企业根据已完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和施工图预算单价,提出“已完工程日报表”和 “工程价款结算帐单”,送建设单位审查签证,通过开户建设银行办理结算付款。定期结算,又有预支和不预支两种作法。按施工计划预支、按月结算,月中预支、月末结算和分旬预支、月末结算等皆系先预支,后结算作法,按月结算则系不预支、直接结算作法。
为解决承包企业的工程款过大垫支,工程规模大,施工期限长的建设工程,较多采用定期结算办法。工程规模愈大、施工期限愈长,预支工程款的次数也愈多。反之,则少预支或不预支工程款,凡采取预支作法的,月末办理结算时,必须将已预支的工程款连同应扣的预付备料款、甲方供料款等,全部抵作工程价款如数扣除。定期结算,一般皆采取转帐支票结算方式,但因“工程价款结算帐单”需经建设单位审查签证,不仅手续烦琐,而且常常扯皮,甚至长期拖欠,故有的省(市)实行工程价款托收承付或托收无承付结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