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越舜,男,1962年6月出生,汉族,浙江
余姚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浙江水产学院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人物履历
1982年08月至1984年12月,任余姚市四明湖水库管理局技术员、副局长;
1984年12月至1987年05月,任宁波市委办公厅副主任科员;
1987年05月至1994年06月,任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处长、处长、副主任;
1994年06月至1997年06月,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1997年06月至1998年01月,任奉化市副书记、代市长;
1998年01月至2000年09月,任奉化市副书记、市长;
2000年09月至2007年06月,任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年06月至2009年08月,任宁波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9年08月至2014年05月,任宁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05月至2016年10月,任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6年10月至2018年05月,任宁波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8年05月至,任宁波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22年4月,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曾任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担任职务
浙江省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职务任免
2024年1月12日,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因年龄因素,宋越舜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宋越舜提出的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