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法
明崇祯官员
宋祖法(1596年-1678年)河南新蔡人,明崇祯七年(1634年)甲戌科进士。后仕清。
宋祖法(1596年-1678年)河南新蔡人,明崇祯七年(1634年)甲戌科进士。后仕清。
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接替陈瑾,提学福建。
宋祖法,字尔绳,号澺水,新蔡城关人,生于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八月初,其祖训,官至通政参议;父有德,为诸生,屡试不第,性好栽花种竹,诗酒自娱。
宋祖法自幼热爱读书,七岁就能写文章,十六岁入县学,崇祯三年中举人,七年成进士。初授齐河(属山东省)县令,到任不久,因父病故,归里服孝(古时官史,凡双亲去世,都要在家守孝三年)。孝满,补祁门县(属安徽省),不久调任历城(属山东省)。崇祯十二年,山东乡试,文武同考,历城县中举七人,这一卓越成绩,使宋祖法晋升为兵职方司(掌管军队政工的机构)郎中;接着,又调任易州(河北省)兵备道;不久升任都察院(部一级的检查机构)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
崇祯十七年(公元一六四四年),明朝覆亡,满清入关,宋祖法挂冠回乡隐居。在此期间,亲朋好友,属吏同僚,屡劝出仕,他执意不肯。直至清顺治十一年,五十九岁的宋祖法终于奉诏出山,授任泾州(属甘肃省)刺史,泾州地处偏远,苦寒难治;宋祖法到任后,招收流民,清查地亩,平均赋役,修筑城池,半年之间,百废俱兴。这年秋季,省城会考,泾州中了九名举人,宋祖法又因此晋升兵部,任车驾司(掌管仪仗、禁卫的机构)郎中。
顺治十七年,调离京师,出任福建学政,掌一省之教育。由于他学识渊博,执教有方,为福建培养了不少人才,但是不幸的是,他的独生子宋瑞,于康熙元年五月二十三日病死于闽署。而他尚无孙子。宋祖法悲痛欲绝。不幸之万幸,十月五日,他的孙子敏学世生,年已六十七岁的宋祖法决心弃官归里,次年北返,万里扁舟,母子祖孙,孤苦伶仃,回到家乡。
宋祖法回到新蔡办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南塘荒园,改建为金粟禅林寺;建堂筑殿,聘僧拜佛。他又于康熙五年四月动工创建玉皇阁、三官大帝殿和梓潼帝君殿等庙宇。次年五月竣工,他亲自撰写《碑记 》。
康熙十七年(公元一六七八年),宋祖法病逝,享年八十三岁。抄自《新蔡史志 》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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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6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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