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汝棼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
宋汝棼(1922年2月~2014年1月20日),原名袁綍绪,山东烟台人,1940年12月在北平育英中学上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革命工作。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
人物履历
1940年12月,在北平育英中学上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革命工作。
1941年后,曾任北平地下党燕京大学党支部委员、北京大学工学院党支部书记、大学工委委员、东北系统负责人。
1949年后,任北京市崇文区委副书记、书记,北京市财经委副秘书长、地方工业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兼第二工业局局长、市委地方工业部副部长,市委工业基建委主任,市计委、建委副主任。
“文化大革命”受到冲击,被错误对待。
1975年11月后,任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党委书记,市基建委副主任、主任。
1981年11月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第六届、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八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顾问。
1999年3月离休。
人物逝世
2014年1月20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宋汝棼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
宋汝棼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参考资料
宋汝棼同志逝世.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宋汝棼同志逝世.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2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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