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国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
宋建国,男,汉族,1954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1977年12月开始参加公安工作,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人物履历
1977年12月开始参加公安工作,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铁匠营派出所民警、丰台分局预审科预审员、蒲黄榆派出所所长、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下称保安总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等职务;
2007年,调任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2012年12月,年龄到线被免去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人物事件
接受被查
2012年12月,因涉嫌违纪,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宋建国被调查的原因是,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在购车摇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
免去职务
2012年12月,因涉嫌违纪,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并被免去职务,保留正局级。
双规措施
2014年5月27日,宋建国方被北京市纪委“双规”。
立案侦查
2014年8月26日,北京市检察院对宋建国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2014年8月2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拘,同年9月16日被逮捕。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14年12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因案情重大、复杂,其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次。
提起公诉
2015年02月06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新月联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00余万元。
2015年5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宋建国案。
宋建国的辩护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运恒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庭审的焦点是关于宋建国通过他人购买字画方式收受1530万元。律师认为,这在法律性质上并不是受贿,只是违规经商而已,因为这些画都是以正常市场价格出售的,并不存在高于市场价格的差额。但判决认定,画作是特殊商品,没有正常市场价格之说,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辩护人认为,任何商品都有基本稳定的市场价格,一审判决对1530万元的认定是错误的。
公开宣判
2015年11月6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宋建国被判处无期徒刑。
驳回上诉
一审判决后,宋建国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就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作出裁定。法院裁定驳回宋建国对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任免信息
2012年12月24日,北京市政府第141次常务会议决定:免去宋建国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2 09:34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