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峻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宋峻(1935年9月-2023年1月3日),出生于河北省武安市,1951年4月参加工作,195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退休干部。
人物生平
1935年9月出生于河北省武安市;
1949年起在辽东省宽甸县初级中学、东北公安部干部学校学习;
1952年5月起任辽宁省公安厅预审处干部;
1955年9月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参加本科、研究生学习;
1962年10月起任北京政法学院教员;
1970年1月起任福建省三明市莘口公社下放干部;
1972年1月起任安徽省五七干校理论教员;
1973年6月起任福建师范大学政教系讲师;
1981年1月起任福建省社科院法学研究室主任(期间于1982年9月至1983年7月参加中共中央党校理论部学习);
1983年2月起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副秘书长、法制委主任;
1993年1月起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1998年1月起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1年3月退休。
2023年1月3日22时35分,宋峻因病医治无效在福州逝世,享年88岁。
主要成就
宋峻同志青年时期思想进步,追求真理,在中国人民大学读书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将自己的一生投入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之中。他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对党忠心耿耿。他历经多岗位锻炼,不论担任什么职务,都殚精竭虑,努力工作,克己奉公。在北京政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担任教师期间,他潜心学科研究,精心教书育人;在福建省社科院、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期间,他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勇于开拓,注重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撰写大量法制建设方面文章,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1993年1月至2001年2月,宋峻同志担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于1993年1月至1998年1月兼任秘书长,主要分管办公厅、法制委等工作。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站位全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他注重加强机关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和纪律作风建设,营造了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机关氛围。他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力推动有关涉外、涉台、涉经济特区方面的立法以及《福建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地方立法,为我省地方性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作出积极贡献。他坚持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改进人大监督方式,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有力推动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他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他曾兼任省法学会副会长、顾问,省人大制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致力于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全身心投入人大工作实践,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我省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退休后,宋峻同志仍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关心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他坚持理论学习,继续发光发热,曾担任福建省国际文化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福建省老体协副会长等,积极推动开展海峡法学论坛,组织和参与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人物逝世
2023年1月3日22时35分,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退休干部宋峻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福州逝世,享年88岁;7日上午,遗体告别仪式在福州举行。
人物评价
宋峻同志一生忠于党,忠于人民,始终奉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顾全大局,作风民主,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坚持讲政治、讲正气;他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时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他为人正直,谦虚谨慎,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党的十八大以来,宋峻同志衷心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的一生。他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同志,他的革命精神和高尚品德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我们永远怀念他。(《福建日报》评)
参考资料
宋峻同志生平.福建日报.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3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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