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又分西川为益州、梓州二路,分
峡西路为利州、
夔州二路,成为十七路。
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京西分为南、北两路,淮南分为东、西两路,陕西分为
永兴军、秦凤两路,则为二十一路。六年,河北分为东、西两路。七年,京东分为东、西两路,为
二十三路。
路的机构主要是
安抚使(帅)、转运使(漕)、提点刑狱(宪)、
提举常平(仓)四司,分掌财赋、刑狱、兵政、常平新法等,权任不同,但往往兼理他务,随时而变,具有互补互代的功能。
转运司是诸路的重要机构,前述北宋所谓
十五路十八路、
二十三路、二十四路等,皆指转运司路而言。帅、漕、宪三司路分有时不尽相同,如元祐元年(1086),
漕司为
二十三路,而宪司为
十八路,时将京东东、西两路,
京西南、北两路,
永兴军和秦凤两路,河北东、西两路,淮南东、西两路提点刑狱合并为京东、京西、陕西、河北、
淮南路。
安抚司并非逐路皆设,而有些地区路分又与转运、提刑司不同,如庆历以后,河北分大名府、
高阳关、
真定府、定州四路安抚司。陕西分
永兴军、秦凤、延、环庆、泾原、熙河六路
安抚司。有时帅漕宪三司路分相同,治所又不在一地。兹以政和元年(1111)漕、宪二司二十四路制(见表 1[
漕司路制])及帅司二十八路制(见表2[帅司路制]),凡治所与前相同者,今地从略。
南宋初年,有两浙东、两
浙西京西南、淮南东淮南西、江南东、江南西、荆湖南、荆湖北、成都府、
潼川府、
利州、
夔州、福建、广南东广南西等
十六路。
建炎四年(1130),江南东、西两路合为一,则为
十五路。绍兴元年(1131),江南复分为东、西两路,仍为
十六路。
绍兴十四年,利州分为东、西两路,则为十七路;乾道四年(1168)又合为一路,仍为
十六路;淳熙二年(1175)复分两路,三年又合,五年复分,绍熙五年(1194)再合,庆元二年(1196)又分,嘉定三年(1210)复合。帅、漕、宪三司治所往往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