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宋代宫廷歌舞形式之一,是表演性群舞。唐代即已有队舞,如王建《宫词》有“春设殿前多队舞。
朋头各自请衣裳”,但还不普遍。队舞的音乐用大曲。宋代大曲的曲式结构沿用唐代大曲,分为3段:“散序”、“中序”和“破”。但因唐代大曲过于庞大,宋代仅采用其中一部分,据沈括《梦溪笔谈》记载,称“摘遍”。宋代队舞的主体是歌舞队。其他还有“
竹竿子”(又称“参军色”),相当于现在的报幕人,因手执竹竿而得名,其作用在于引舞、念口号和向观众致词;另外伴奏的乐队称“后行”。宋代队舞演出有一定程式:先由“竹竿子”向观众介绍节目内容,多用四六对句的骈体文,称“致语”;然后引导歌舞队上场,称“勾队”;歌舞演完,“竹竿子”再度招呼全体歌舞队上场,称为“放队”或“遣队”。似有谢幕之意。
中国舞蹈中的戏剧因素在春秋时代已出现,但到宋代宫廷队舞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已出现了角色分类、表演,加进了歌唱、致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