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璩美凤出面检举宋七力宗教敛财,谢长廷曾接受宋七力的
政治献金并担任其法律顾问,宋七力事件因而爆发。
2005年高等法院认为宋七力是否有神通无从检验,司法机关也无从强求任何人为证明,此乃属宗教信仰领域,非法院所能审究,也无证据证明宋七力施行诈术,因此更一审判决无罪。
1996年,台湾出现“宋七力”热,全台湾有数万名信徒,连
谢长廷也是宋七力的信徒。
谢长廷的太太游芳枝在其后的“宋七力假借神迹诈财案”也被列为
共犯。她始终认为宋有分身能力的事实是真的。并向外界坦承自己和先生求道多年,全家都是宋的信徒。对宋七力的“神力”有切身的感应。这场官司在2002年底于
台湾高等法院进行二审最后辩论阶段,代表官方提起控告的台湾高等检察署认为宋七力假造发光显相照片,没有神力却编造神迹,游芳枝等人编制《宇宙光明体》等书籍发行,是协助宋七力向广大无知民众诈取供养金。
1996年,当时任台北市议员的
璩美凤,指证他藉口助人成佛而骗财,并且指当时的民进党中评会主委
谢长廷,收取宋1600万新台币
政治献金,
台北地方法院于翌年一审宣判,宋七力被判7年
有期徒刑,而被列为
共犯的游芳枝,为宋编《宇宙光明体》并非不法牟利,因此不涉
诈骗罪。后来历经两次高等法院之审理,均因全案查无被害人,也无证据证明宋七力施行诈术,因此高等法院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