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设立新加坡分行,1906年设立香港分行,1920年至1924年间,又先后在孟买、加尔各答、神户、东京、横滨、厦门、汕头等地设立分支机构。1920年9月18日设立上海分行,原址设在江西路255号,1946年迁至四川路.1947年再迁至中山东一路26号。1936年东方总行实收资本为3 300万荷盾(约合1 700万美元),存款9 460.1万荷盾(约合4 909.5万美元)。在华吸收存款为432.9万美元,占其全行存款的8. 4%,占在华外国银行存款的1. 2%。1938年设立马尼拉分行,1948年设立曼谷分行。1948年后,在中国大陆的分支机构陆续关闭。1949年8月厦门分行宣告停业,同年11月上海分行申请停业清理。1950年银行英文名改为Nationale HandelsBank。1953年,该行分支机构遍布印度尼西亚各地,同年,在加拿大魁北克省蒙特利尔市创建加拿大商业银行( Mercantile Bank of Canada)。1959年,印度尼西亚政府将该行在当地所有机构收归国有后创建了Bank UmumNegara。1960年,该行在其他各处的分支机构被鹿特丹银行(Rotterdamsche Bank)收购。1962年,鹿特丹银行将该行在曼谷、香港、新加坡及东京的分支机构出售给
大通曼哈顿银行(Chase Manhattan Bank)。1963年至1965年间,该行先后分两次将加拿大商业银行全部出售给花旗银行‘( Citibank)。1965年银行英文名又改为Nationale Bank voor MiddellangKrediet(National Bank for Medium-TermCredit)。1967年并入阿姆斯特丹一鹿特丹银行(AMR Bank),后者又于1991年与荷兰通用银行( Algemene Bank Nederland)合并组建荷兰银行。( ABN AMR B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