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
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安福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吉编发[2011] 28号),设立安福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委员会,为
吉安市人民政府派出
机构,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委托安福县管理。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风景名胜区管理和旅游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武功山总体规划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
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保护、开发、管理和旅游业管理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改建、扩建、新建的审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负责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组织旅游品牌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营销活动,主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
(四)负责国家和省、市等制定的景区内各项目的设施标准及服务标准的实施;负责旅游项目行业管理。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风景区和城乡规划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景区建设相关规划,指导区内集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研究拟定区内建设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六)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建设用地、建筑工程的分级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两证”工作。
(七)依照法律法规,经县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及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
(八)负责景区及旅游区(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依法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九)负责旅游资源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十)协调景区涉及范围内四乡三场一湖相关工作,共同抓好景区的建设、规划、保护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规定;依规负责管委会纪律检查、违纪案件的受理和查处。
(十二)负责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各项财经纪律,研究拟定管委会财务、国资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同物价主管部门制定门票及其他收费标准。
(十三)负责各类旅游项目的申报、立项及向上争资工作;负责景区外事和对外贸易合作、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安福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委员会主任:龙井松(试用期一年)
安福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吴刚
部门设置
管委会内设6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公室、规划监管科、开发建设科、旅游管理科、宣传营销科、计划财务科及纪委(监察室)
党政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工作;承担管委会的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员教育、发展、培训等组织工作;负责后勤保卫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监管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报批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管委会指令性建设规划,指导区内集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分级规划管理,对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分级核发《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实施规划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监督检查以及规划建设的有关行政复议工作;协助做好区内建筑行业管理工程招标、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规划区范围内绿化造林、林木采伐的监督管理。
开发建设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景区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拟定旅游资源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景区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和管理;负责景区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负责指导景区周边农家乐旅游开发。
计划财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各项财经纪律,研究拟定管委会财务、国资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同物价主管部门制定门票及其他收费标准。
宣传营销科
负责制订
旅游市场营销战略、中长期规划;编制实施年度旅游促销活动和促销资金安排方案;负责旅游总体形象的
策划宣传工作,组织参加全国、省级旅游交易会和市场促销活动;负责旅游产品形象设计和包装推介工作,以及旅游客源市场的拓展与开发工作;策划筹办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旅游线路图、旅游宣传品、
广告牌、门票的设计制作工作;负责旅游线路的区域合作,推动周边旅游市场连线成网;负责研究旅游市场动态,提供市场信息服务;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获得荣誉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参考资料
吉安市政府.安福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