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1年5月25日经安徽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为
安徽省文化厅直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为15人。中心内设办公室、保护部和研究部。
负责单位人事、劳资管理及考核工作;财务管理和日常报销工作;固定资产的采购及管理工作;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催办、立卷、归档等工作以及相关的保密工作;用印管理;办公用品采购与管理工作;各类会议的记录、整理工作;单位接待、会务等后勤工作;对外交流和联络工作;中心网站日常信息更新;自动化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负责策划和参加各类非遗相关宣传和展演、展示活动;承担非遗项目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等具体工作;各级名录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工作;非遗相关业务资料(非电子版)的整理归档工作;中心各类平面及空间设计工作;跟踪项目保护。计划实施情况,对保护效果进行评估。
负责制定安徽省非遗信息采集与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对省内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业务培训;负责项目及传承人信息采录工作;非遗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筹备建设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建立专家库,每年拟出研究课题,组织开展非遗课题研究,编辑出版非遗研究成果;编辑出版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刊物。
承担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安徽省非遗信息采集与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对省内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非遗信息采录、整理和编辑工作;组织开展非遗课题研究相关工作;策划组织非遗相关宣传和展演、展示活动;省非遗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非遗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保护、管理、服务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