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B区12-14F。
主要职责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以及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拟订实施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和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严格审评审批,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监督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指导市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旭升负责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
分管政策法规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处、人事处、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系第一分局、第四分局、第七分局。
分管办公室、中药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处、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局机关服务中心,联系第二分局、第五分局、第八分局。
分管许可注册处、综合监督处、科技发展处、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省食品药品信息与举报中心,联系第三分局、第六分局、第九分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许可注册处
药品生产监管处
中药和化妆品监管处
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
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处
综合监督处
科技发展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直属单位
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安徽省药品核查中心)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
安徽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安徽省食品药品信息与举报中心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2年4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团委被拟表彰为2021年度安徽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