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总工会是安徽省委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全省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成立于1953年3月,现辖省直工会、10个省级产业工会、16个省辖市总工会、104个县(区)工会、1502个乡镇(街道)工会。安徽省总工会机关现有职能部室10个(不含机关党委),驻会产业工会8个。省总直属单位7个,分别是安徽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安徽省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安徽工人日报社、华夏女工杂志社、安徽省工人半汤疗养院、安徽省黄山工人疗养院、安徽省总工会机关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综合反映全省工会工作及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负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指导地方工会做好有关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地方工会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指导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承担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省总工会党组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负责省总工会有关文件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及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与省人大代表中职工、工会工作者和省政协工会界别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工人运动、工会工作重要理论政策以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省总工会文秘、档案、保密、信息、统计、保卫、信访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省总工会有关外事活动和对外联络工作。
组织部
负责省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协助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县)党委管理市(县)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省直有关部门党组管理省产业工会领导干部;负责省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有关人事工作;负责与省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常委的联络工作;负责全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负责省总工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宣传教育部
制订和提出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和任务;参与省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负责工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工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
权益保障部
参与涉及职工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劳动经济权益和工会的立法工作;参与涉及职工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劳动经济权益的政策和法规草案的研究、拟定;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负责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参与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证机制;参与省劳动关系三方机构工作,指导和推进地方工会参与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省职工疗(休)养工作。
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参与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经济、科技政策和法规草案的研究、拟定;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参加省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指导地方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和职工技术创新、职工技能提升等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指导地方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表彰和管理工作;承担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工作。
基层工作部
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事)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网络工作部
研究制定全省工会网上工作规划;承担省总工会并指导地方工会门户网站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做好网上引导、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培训管理工会网上工作队伍;与省有关部门及网络媒体沟通协调;研究制定、监督落实工会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相关制度;承担省总工会网站及新媒体运行和维护工作;统筹推进全省工会工作数据库建设管理。
女职工部
负责参与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的政策、法规草案的研究和拟定;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女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调查处理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承担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财务和资产管理部
负责综合管理全省工会财务工作;审批省辖市总工会、省直管县总工会、直接管理工会经费的省产业工会和省总工会机关及有关直属单位经费的预决算,指导全省工会开展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负责全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全省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省工会企事业发展工作。
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省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省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市级工会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全省工会经费和各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承担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省产业工会
调查研究和反映本产业职工思想动态、权益保障和改革发展情况,参与涉及本产业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政策的制定,维护本产业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建立科学合理的产业(行业)劳动标准,推动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础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事)务公开;组织开展具有本产业特点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安全生产等活动;强化本产业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加强产业工会队伍建设,提高产业职工队伍素质;抓好本产业工会自身建设,指导(领导)本产业所属基层工会工作。下设10个工会:
1.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2.省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3.省农林水利气象工会
4.省机械冶金工会
5.省国防邮电工会
6.省能源化学地质工会
7.省网络信息工会
8.省部属(直管)企事业工会
9.省交通工会
10.省建设建材工会
主要职能
其机关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国总工会的工作部署,贯彻执行省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
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省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和有关立法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与政府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和当代工运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全省各级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
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省辖市党委管理市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省直有关部门党组管理省产业工会领导干部;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工会干部培训规划。
(六)根据省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省工会系统的国际联络工作,负责与国外境外工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九)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何树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总工会主席
徐发成:省总工会党组书记,省总工会副主席
张文静:省总工会一级巡视员
程光林:省总工会副主席(兼职)
张 勇: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陈金红: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办公室(国际联络部)主任(部长)
朱 颖: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宣传教育部部长
胡少石:省总工会副主席(挂职)、党组成员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获得“‘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1年5月,安徽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获得安徽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安徽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1月,安徽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