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交通运输厅,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定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标准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民航机场建设行业管理、项目布局节点衔接以及项目前期和建设中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承担邮政管理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航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建议,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审核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定公路、水路规费管理的有关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按规定承担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的有关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交通运输厅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策法规
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相关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三)综合规划处
组织编制全省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或参与起草相关行业和物流业发展规划;按规定承担港口规划、岸线使用审查的有关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核的有关工作;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等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和预算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投融资办法拟订工作,负责财政、税收、信贷、引资等协调工作;负责厅属单位预决算的编制、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收费管理和水上交通规费稽征工作。
(五)人事教育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劳动保护卫生监督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准入、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六)建设管理处
参与编制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及公路重点养护工程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综合运输处(民航机场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省综合运输市场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协调发展;组织客货运输市场调查,综合分析、预测交通运输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牵头组织节假日客货运输工作;承担民航机场建设行业管理和邮政管理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全省汽车维修市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和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等行业管理工作。
(八)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工作。
(九)科技处
拟订交通运输科技和信息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承担涉及交通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
(十)交通战备处(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省交通战备管理工作,承担省交通战备办公室具体工作;规划省内国防交通网路布局,编制与指导实施国防交通建设计划;拟订全省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全省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工作;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省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离退休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监察室
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厅长:聂爱国
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荣发业
党组成员、副厅长:伍洲文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晏少鹤
党组成员、副厅长:孙东根
党组成员、副厅长:蒋周平
获得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4年12月,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7月9日,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11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4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团委入选2021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拟表彰对象名单。
2022年5月,获评2021年度全省政府网站暨政务微博微信工作先进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3 10:4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