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移民开发局,,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市委同意,市移民开发局为市政府直属
事业单位。
历史沿革
安康市移民工作机构成立于1974年,最初为安康水电站征地移民办公室,隶属“801”工程指挥部,作为安康地区革委会的一个职能部门开展工作;1979年更名为安康地区征地移民办公室,为行署职能部门;1992年地区移民办公室又更名为移民开发局;2002年地区移民开发局更名为安康市移民开发局,属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安康市移民机构自成立以来,其工作共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74年至1996年,主要针对安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范围涉及汉滨、紫阳、岚皋、汉阴和石泉5个县区。第二阶段为1997年至2001年12月,主要针对安康水电站库区经济开发及外迁移民帮扶,经济开发涉及汉滨、紫阳、岚皋、汉阴和石泉5个县区27个乡镇、198个村、701个村民小组、10857户58111人,外迁移民帮扶涉及远迁到11个省市50个县区5000余移民。第三阶段为2002年1月至2006年6月,主要针对安康水电站库区经济开发、外迁移民帮扶及喜河水电站移民安置(涉及汉阴、石泉2个县3个村,搬迁安置移民4165人)。第四阶段为2006年7月至今,主要针对13座大中型水库、124座小水库共10万移民的后期扶持,以及10座新建在建水电站2万多移民的搬迁安置,整个移民工作涉及全市11个县区、105个镇、463个行政村、1530个村民小组12万余移民。安康市移民开发局的职能工作主要包括移民后期扶持和新建在建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两大块。截至2012年底,全市移民后期扶持共涉及安康、喜河、黄石滩、蔺河口、石泉、观音河、古仙洞、钟家坪、三大峡、双河口、大岭、毛坝关、桂花等13座大中型水库和124座小水库。新建在建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方面,自2006年7月以来,我市境内先后有蜀河、旬阳、白河、三河口、白土岭、桂花、大岭、毛坝关、洞河、赵湾等10座水电站(水库)相继上马或开工建设,累计搬迁安置移民1200余户6000多人,完成移民总投资近10亿元。
职责调整
(一)划出和取消的职责
1、划出外迁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职责。
2、取消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筹集移民系统行政管理经费的职责。
(二)加强的职能
全市水库(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水库(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全市水库(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移民后期扶持的总体规划,拟订切合我市实际的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编报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水库(水电站)建设需要,负责指导、协调县(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四)负责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计划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有关移民工作中的违纪行为。
(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安康水库遗留的突出问题。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政办科(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组织承办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计划生育、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部门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信访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开发科(编制4人,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负责全市水库(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编制全市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拟订我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细则,编报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年度项目计划,批复县区年度项目计划;负责全市水库(水电站)库区和安置区年度农村移民人数确认;调查研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移民生产生活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负责中、省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实施工作。
(三)安置科(编制4人、科级领导职数为1正1副)
负责水库(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审查评审;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做好水库(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负责移民安置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移民来信来访接待和有关移民安置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编制3人、科级领导职数为1正)
负责编报全市水库(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使用;负责对全市移民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内部审计;负责全市移民后期扶持效益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等工作。
人员编制
市移民开发局事业编制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4正3副)。
工勤人员(司机)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