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
军事领域术语
安全保证分为积极安全保证和消极安全保证两类。积极安全保证指无核武器国家遭受核打击和核威胁时,国际社会(特别是核武器国家)向其提供援助;消极安全保证指核武器国家承诺在任何条件下或在一定条件下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分为积极安全保证和消极安全保证两类。积极安全保证指无核武器国家遭受核打击和核威胁时,国际社会(特别是核武器国家)向其提供援助;消极安全保证指核武器国家承诺在任何条件下或在一定条件下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安全保证最早提出于20世纪60年代。在进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谈判时,广大无核武器国家提出,如果要求其承诺不获取核武器,就必须向其提供相应的安全保证,即承诺不对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同时当其受到核袭击时向其提供援助。1968年6月12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在该条约中没有包含安全保证的内容。为安抚无核武器国家,同年6月19日,安理会通过了由美、苏、英作为共同提案国的第255号决议,确认安理会尤其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无核武器国家遭受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威胁时,有义务采取行动,即提供积极安全保证。1978年,联合国召开第1届裁军特别大会。多数无核武器国家要求核国家就提供安全保证问题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安排。会议期间,中、法、苏、美、英分别就安全保证发表了声明。中国声明,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不对无核武器国家、无核武器地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法国表示可向参加无核区的国家提供安全保证。苏、美、英则都为其提供的安全保证附加了条件。苏联表示,不会对宣布放弃生产、获取核武器和其领土上没有核武器的国家使用核武器。美国表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核武器的条件是:①无核武器国家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或其他类似具有国际约束力的关于不生产、不获取核爆炸装置的国际安排。②不与核国家结盟或联合对美国、美国属地、美国军事力量或盟国发动进攻或支持此类进攻。英国的声明与美国类似。1979年,日内瓦裁军谈判委员会(后改称裁军谈判会议)设立了特设工作组(后为特设委员会),专门讨论对无核武器国家的安全保证问题。1993年,在日内瓦裁谈会上,许多国家表示支持以安理会决议的形式给予无核武器国家更为有效的安全保证。1995年初,五个核武器国家在裁谈会上同意以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形式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消极安全保证,并分别就此问题发表了国家声明。同年4月11日,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和延期大会召开前夕,安理会第3514次会议通过了第984号决议,肯定了此前各国分别发表的国家声明。在决议中,五个核武器国家首次共同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了积极安全保证和消极安全保证。然而,尽管美国承诺提供消极安全保证,但美国历届政府中常有一些高级官员声称不排除用核武器反击生、化武器进攻的可能性,从而使美国承诺的消极安全保证具有一定的“战略模糊性”。中国支持就缔结一项有关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的国际法律文书进行谈判,或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框架内谈判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议定书;相关的国际法律文书或议定书应明确规定,由五个核武器国家向所有无核武器国家无条件提供安全保证。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2 10:16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