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
农业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办公室(法制股)、人事股、财务股、业务股4个内设机构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科级)、县农业执法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县种子管理站、县粮油作物工作站、县经济作物工作站、县植保植检站、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县蔬菜办公室、县农业环境监测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县科技教育站、县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县果类技术指导站13个二层事业单位,现有干职280人,其中在职208人,离退休72人。设立党委1个,基层党支部8个,现有党员154人,其中女党员67人,离退休党员42人。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参与研究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配合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三、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生产和农业投入品使用;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四、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指导实施农产品生产;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负责初级农产品种植环节的监管以及流通环节农产品的监督抽查;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五、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六、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与植物检疫工作。提出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和植物防疫检疫的建议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植保植检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作物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依法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
七、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一、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不含沼气)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二、负责重大畜牧渔业和农业机械化投资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负责重大畜牧渔业和农机执法的指导监督。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产口出口基地建设。
十四、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征集、发布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法制股)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归口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财务股 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查报批农业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项目跟踪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归口管理局管各项资金。
业务股 拟定全县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农作物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生产救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参与拟定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的有关工作;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办农业有关涉外事务及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保险相关工作。
安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负责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与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的示范与推广,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场的管理与指导;负责全县农业标准认证有关工作;实施国家“丰收计划”项目及新成果、新技术的论证、评估、申报;负责我县农业对外援助,涉外事务与技术交流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农业科技发展规划,承办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工作;协调全县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产品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乡县农业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对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坑农、害农、伤农事件;协助公安部门铲除毒品源植物;完成主管局交给的其他工作。
安乡县种子管理站 负责种子工程规划的制定和申报,种子工程项目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审核和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监督管理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负责种子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县级救灾备荒种子计划编制、管理;负责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引种展示及品种管理;负责保护管理种质资源;负责组织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调解种子质量纠纷,依法查处和打击违反种子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承担上级种子管理机构和县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乡县粮油作物工作站 负责调查分析粮油作物生产形势和市场动态,提出粮油作物结构调整的具体措施,指导粮油作物产业化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粮油作物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总结推广粮油作物带方向性和有指导示范作用的先进经验,负责粮油作物的大面积技术指导;负责粮油作物生产重大技术措施和名优新产品开发计划;负责饲料作物的开发、生产与利用工作;完成主管局交给的其他工作。
安乡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负责调查分析经济作物生产形势和市场动态,保证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合理;负责棉花、麻类、豆类等经济作物的生产技术指导;指导经济作物的产业化工作,协调经济作物重大项目实施和管理,总结推广经济作物有示范作用的先进经验,提出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措施和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工作;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乡县植保植检站 负责全县植物检疫、植物病虫测报与防治工作;负责全县新农药的试验、示范、推广;编好全县病虫测报简报;负责对生产环节农药使用进行监控;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乡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土壤普查与定位监测;负责全县耕地地力自然监测工作,有机肥料建设以及农业节水工程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耕地土壤分等定级,中低产田改造、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土壤、作物测报施肥技术指导与新肥料试验示范工作;承担省、市农业土肥部门委托有关土肥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示范工作;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乡县蔬菜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县蔬菜种植规划草案,落实使用好蔬菜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征收和管理使用蔬菜开发基金。组织、协调蔬菜产销,搞好蔬菜产销中的各项服务;负责全县蔬菜生产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和应用;负责无公害蔬菜的生产技术培训;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乡县农业环境监测站 负责全县农业环境的保护与监测,调查农业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对农业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作出评价;负责拟定全县农业环境保护规划草案;加强生态农业管理,全面开展农业环境监测,负责对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农业野生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县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 负责全县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定,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和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标准宣传和技术培训,接受其他委托检验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乡县科技教育站 负责全县农业科技教育,拟制全县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草案,申报、管理全县农业科技成果;负责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农业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县农学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安乡农业科技》报的编辑发行工作;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乡县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负责拟定全县农业科研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草案。开发、引进优良品种,办好新品种的示范、推广。承担上级农业科研部门委托的各项实验项目。协助搞好无公害水生蔬菜的开发;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乡县果类技术指导站 负责拟定全县水果种植规划草案;搞好水果产销中的各项服务;负责全县水果生产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和应用;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