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九熊,男,侗族,1976年9月出生,贵州石阡人,1994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贵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贵州省黔东南州委书记。
人物履历
1991.09-1994.07 贵州省铜仁卫校民医专业学习
1994.07-1994.10 毕业待分配
1994.10-1996.02 贵州省石阡县河坝场乡计生站工作员
1996.02-1997.03 贵州省石阡县河坝场乡永和管理区主任
2001.03-2002.07 贵州省石阡县纪委干部
2002.07-2003.07 贵州省石阡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2000.09-2003.01在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函授本科〉)
2003.07-2005.01 贵州省石阡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5.01-2005.03 贵州省石阡县中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2005.03-2007.03 贵州省石阡县中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7.03-2008.12 贵州省石阡县中坝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4.09-2007.06在贵州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8.12-2009.04 贵州省铜仁地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石阡县中坝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9.04-2009.09 贵州省铜仁地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石阡县中坝镇人大主席
2009.09-2010.01 贵州省铜仁地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9.03-2010.01抽调到铜仁地委科学发展观办公室任专职副主任)
2010.01-2011.08 贵州省铜仁地区行署副秘书长、行署办党组成员
2011.08-2012.08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2.08-2014.01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4.01-2016.08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2016.08-2017.09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7.09-2019.01 贵州省委副秘书长
2019.01-2019.04 贵州省委常务副秘书长
2019.04-2021.08 历任贵州省委常务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副书记(保留正厅长级)
2021.08-2021.09 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副书记、州长候选人,副州长、代理州长
2021.09-2023.02 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副书记、州长
2023.02-2023.09 贵州省黔东南州委书记、州长(期间:2023.04任凯里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23.09-2023.10 贵州省
黔东南州委书记
担任职务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024年1月罢免),贵州省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2023.11终止),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3年10月20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黔东南州委书记安九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终止资格
2023年11月29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罢免安九熊的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安九熊的代表资格终止。
2024年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安九熊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安九熊的代表资格终止。
罢免职务
2024年1月17日,贵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安九熊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依法双开
2024年9月,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三届贵州省委委员、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原书记安九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安九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谋求个人升迁搞政治攀附,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揽项目谋取利益;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安九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贵州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安九熊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黔东南州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安九熊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省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一审开庭
2024年11月14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原书记安九熊受贿一案。
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初至2023年下半年,被告人安九熊利用担任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秘书长,贵州省政府副秘书长,贵州省委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黔东南州委副书记、州长、州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拆迁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5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安九熊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安九熊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安九熊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