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是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教育规范性文件,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
(二)负责全区教育的统筹规划,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和指导全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配合区委统战部做好学校统战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的管理。
(四)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生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全区教育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区本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
(六)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终身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义务教育等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统筹协调教育系统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八)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综合管理,负责组织落实教育系统国家和省、市人才计划(工程)。指导全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校长、园长)的培训。参与制定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人事制度政策。组织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聘任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区教育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协助做好汉语言国际推广。
(十)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区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市委关于建设“清廉宁波”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区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后勤、文书档案、保密、机关财务、信息化等工作。负责信访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宣传及对外信息发布、网络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的审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区本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牵头负责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联系教育系统有关社团工作。
(二)组织科。
牵头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牵头协调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的队伍建设、人事档案、出国(境)等管理及老干部工作。指导学校统战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德育、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三)人事科(教师工作科)。
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指导教师编制、师德师风、考核奖励、待遇保障、职称评聘、调动招聘及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规划、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牵头、规划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教师培养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指导全区教育经费筹措、使用与管理、教育收费工作。指导并监督学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学校布局调整、校园规划和校舍建设。指导学校后勤管理。指导基建招投标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统计。
(五)基础教育科。
承担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管理工作。统筹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课程和评价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承担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做好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幼儿园办园资格审定和等级评估工作。指导学校科普、信息技术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国内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语言文字相关工作。
(六)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承担全区终身教育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指导工作,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负责指导全区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拟订全区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牵头协调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与指导工作。负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协调工作。牵头负责教育行政审批工作。
(七)学校安全与体艺卫科。
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负责应对教育系统内部突发事件的处置。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劳动和国防教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组织中小学生体育艺术竞赛及展示活动。指导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
(八)督导科。
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负责幼儿园办园资格审定和等级评估工作。负责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质量和效益进行评估与指导。
现任领导
局长:姚平达
党委副书记 王建平: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区委教育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党委书记杨飞华:主持局党委工作,分管系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人才与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与德育工作,系统统战与工青妇工作,分管局组织科。联系教科室、德育与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筹)。
党委委员、调研员李正卡:协助分管中小学党建工作,分管教育工会、团工委、妇委会、退协、关工委。
党委委员、副局长章建丰:分管教师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与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分管局人事科(教师工作科)。联系教师进修学校。
党委委员、副局长仇建辉:分管系统安全、信访维稳、法治、劳动、国防、体艺卫、审计、公共交易工作,分管局安全与体艺卫科、信访办公室。联系青少年宫、城北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徐红光:分管系统资金资产管理、计划财务、教育资源规划布局与建设工作、教育系统支援扶贫与事业统计工作,分管局计划财务科。联系教育中心(教育基建中心)、教育服务管理中心、财务核算监管中心(筹)。
党委委员、副局长陈仁飞:分管局内部管理与机关财务后勤、政工与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教育宣传与督导工作,牵头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秘书科、督导科。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耀鹤:分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智慧教育、教育研究、招生、语言文字、教育涉外等工作,分管局基础教育科。联系教研室、教育考试中心、语委办、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学前教育研究指导中心(筹)、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城南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副局长 杨挺(挂职)
党委委员、第九纪检监察组组长陆文杰: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党委委员徐蓓春:分管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民办教育、行政审批工作,分管局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科(行政审批科)。联系宁波广播电视大学鄞州学院(鄞州区社区学院)、城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城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调研员任国斌
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叶夏
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俞鹏年:主持人民教育基金会工作,协助做好浙江大学五位一体校区筹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