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是由原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原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合并而成。
机构改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级及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正式挂牌后,下步全市各区、县(市)新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履行职责的新税务机构承继。全市税务部门将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做好组织收入、落实减税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税务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新税务,为宁波市经济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主要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
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审、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
企业所得税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对企业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个人所得税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对个人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财产和行为税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资源和环境税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社会保险费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非税收入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收入规划核算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实施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
纳税服务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国际税收管理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承担跨境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负责外事管理。
税收经济分析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承担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工作。
财务管理处(装备和采购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
督察内审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执法督察;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
考核考评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教育处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培训工作;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
党建工作处(党委宣传部、巡察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和指导系统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指导系统巡察工作。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
老干部处
主要职责:负责老干部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
主要职责: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事业单位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和平台运维工作;具体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税收科学研究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科研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采集、风险应对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对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承担出口退税工作。
第三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管辖企业的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组织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第四税务分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
稽查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
第一稽查局
主要职责:承担宁波市鄞州区、海曙区、奉化区、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稽查工作。
第二稽查局
主要职责:承担宁波市镇海区、江北区、慈溪市、余姚市、宁波前湾新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稽查工作。
第三稽查局
主要职责:承担宁波市北仑区、宁海县、象山县、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稽查工作。
现任领导
于光(党委书记、局长)
陈伟岳(党委委员、副局长)
贾锋(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立峰(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陈虹霁(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王俊(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张良科(一级巡视员)
牟京华(一级巡视员)
(更新于2024年11月)
参考资料
领导简介.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内设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事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3 22:51
目录
概述
机构改革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