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历史沿革
2019年1月5日,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挂牌。宁波市副市长许亚南、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金彦出席挂牌仪式。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将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宁波市民政局承担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等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宁波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在法定权限内组织拟订全市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五)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六)组织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市牵头工作。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一)负责来甬中央领导和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医疗卫生单位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相关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业务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节能、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牵头承担市本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外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牌子)。在法定权限内组织起草条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地方标准,承担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普法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
(四)规划财务审计处。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
(五)信息化处。负责统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信息化规划、制度、标准和安全规范;负责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挂卫生应急办公室、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牌子)。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承担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发布工作。
(七)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拟订全市医疗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管。参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献血管理、医务社工工作。负责行业作风建设,承担对口支援与区域合作、双拥等工作,协助开展医疗卫生健康领域投资招商工作。
(八)中医药管理局。拟订并实施全市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管理政策和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市中医药科学研究。组织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文化继承、传播、发展工作。指导和协调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全市中医药扶持政策。
(九)基层卫生健康处。拟订城市社区卫生健康、农村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基层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方案和服务规范,指导开展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负责乡村卫生一体化推进工作,指导全市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十)科技教育与合作交流处。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和伦理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负责引进国际医疗机构,推动我市医疗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提升医疗服务国际化水平。
(十一)综合监督处。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安全健康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废弃物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二)老龄与妇幼健康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和妇幼卫生健康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和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
(十四)宣传处。承担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思想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和舆情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五)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来甬中央领导、知名人士和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保健工作。承担市保健委员会所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健康检查工作。牵头制定和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政策。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挂健康促进与评价处牌子)。牵头提出健康宁波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的规划、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健康宁波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全市牵头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职能转变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和健康宁波战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是要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负责拟订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健康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宁波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市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宁波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置。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处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抽样检验中发现餐具、饮具检验不合格的,及时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信息通报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医助等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现任领导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俞曹平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孙雪明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应黎明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胡金立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兼)、市计生协专职副会长:李湘虹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夏冠斌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兼)、党委委员、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史国建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孙向东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王雪亮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童峰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孙向东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爱卫会专职副主任:周建淋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巡视员:郑 丰蒋志云黄加成陈月芳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B座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7 22:49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