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主要职责
(一)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自治区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相关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自治区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相关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自治区粮食、食糖等重要物资储备,负责自治区储备粮食行政管理。监测区内外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日常工作。
(四)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自治区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五)根据自治区储备发展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自治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自治区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自治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
(八)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自治区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自治区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自治区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2.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职责分工。应急管理厅负责提出自治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等,会同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粮食和储备局根据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负责自治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并根据应急管理厅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研究全区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宣传工作。
(二)粮食储备处。研究提出自治区粮食购销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研究提出自治区储备粮食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市县储备粮管理,承担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全局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
(三)物资储备处。拟订自治区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和相关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相关物资市场监测预警、储备统计工作。
(四)法规与规划处。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区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自治区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财务审计处。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管理相关资金,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六)安全仓储与科技处。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粮食和重要物资、救灾物资仓储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七)执法督查处。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自治区事权粮食物资政策执行和自治区储备粮食物资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对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具体工作。
(八)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人员编制
粮食和储备局行政编制41名。设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3名(正处级);内设机构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9名。
粮食和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蒋文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王登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永灵
其他事项
本规定的调整由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杨刚 党组书记、局长 - 宁夏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
办公地点.宁夏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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