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成立于2018年11月,内设7个处室,下属5个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自治区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机关事务工作,承担自治区党政机关用房、全区公共机构节能、有关公务车辆和自治区指定的资产、自治区大型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管理、保障和服务等工作。
主要职责
(一)拟订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机关事务工作。
(二)组织拟订自治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社会化改革。
(三)负责自治区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工作,指导监督市、县(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省级干部的住房、公寓统一建设和调配及保障服务工作。
(四)负责自治区指定的住宅、公寓等其他资产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自治区领导同志、离退休省级干部及有关部门(单位)公务用车保障工作,承担自治区行政综合执法执勤职能部门(单位)的执法执勤用车保障工作。
(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订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自治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和节能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七)承担自治区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八)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机管局负责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自治区指定的住宅、公寓等资产的管理工作,接受自治区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厅负责拟订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工作。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内设机构
【综合处(安全保卫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人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保障管理处】负责拟订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自治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负责拟订自治区省级干部保障服务有关制度,负责省级干部的住房、公寓调配及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自治区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编制局系统项目年度计划,统筹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协调处理涉法涉诉事务。
【资产管理处】承担自治区指定的住宅、公寓等其他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及管理平台运行维护等工作,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房产管理处】负责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工作和公房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工作,拟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相关制度,指导监督市、县(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省级干部的住房、公寓统一建设。
【公共机构节能处】负责拟订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自治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和节能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
【规划财务处】负责财务预算、决算工作。制定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承担有关经费审核、审计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经营指导、绩效考核、财务稽核工作。组织实施自治区机关运行成本调查统计等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单位
综合保障中心
(一)承担自治区领导、有关部门(单位)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保障工作。
(二)承担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集中办公区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共设施大中型维修等工作。
(三)承担自治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动力保障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自治区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及系统维护等工作。
(六)完成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资产房产保障中心
(一)承担授权的资产采购、配置调剂、出租出借、维护维修、回收处置等工作。
(二)承担自治区泾河源山庄等经营性房产的管理工作。
(三)完成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干部住宅区服务中心
(一)承担省级干部住宅区的安全保卫、消防人防、物业、绿化、餐饮及公共设施维修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离退休副省级干部的用车服务工作。
(三)完成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自治区会务保障服务中心
(一)承担自治区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会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宁夏人民会堂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宁夏国际会堂的运营工作。
(三)承接有关会展、公益文化演出等活动。
(四)完成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府机关幼儿园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机关幼儿园创办于1986年,是隶属于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办幼儿园,现为银川市市级示范园,“食品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兴庆区“精神文明创建达标单位”、“卫生先进单位”和“绿化达标单位”。幼儿园现有教职工五十多人,共有9个教学班,近四百名幼儿。
现任领导
魏卓 党组书记、局长
肖延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唐辉 副局长
所获荣誉
2022年4月,被授予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关于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0 10:3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