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广播电视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自治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区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拟定自治区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拟定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等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议、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信访、机关安全保卫、政务信息化、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承担全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重要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许可听证、重太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传媒机构管理与宣传处。承担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承担广播电视节目进口、收录等工作。监督管理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落地与接收。组织开展广播电视的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走出去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重大宣传工作。指导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督管理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生产和播出。
(四)电视剧与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承担 区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指导、调控区内电视剧的播出。指导区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督管理,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区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五)媒体融合发展与规划财务处。拟订广播电视领域相关改革措施,指导、协调推进有关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 目。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批工作。研究拟订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六)科技与安全传输保障处(公共服务处)。拟订全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基本公共服务政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监测监管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运用转化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太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 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督促全区广播 电视机构做好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节目译制制作等重大工程。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人员编制
广电局行政编制3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8名。
其他事项
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的调整由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历史沿革
201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
组建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在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作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
不再保留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现任领导
高瑞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陈晓梅:党组成员、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褚一阳: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宣传与政策法规处
分管宣传与政策法规处、电视剧与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分管媒体融合发展与规划财务处、宁夏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自治区互联网监控中心)
分管科技与安全传输保障处(公共服务处)
分管传媒机构管理处
黄洪乾: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一级巡视员
分管宁夏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参考资料:
所获荣誉
2021年1月20日,宁夏广播电视局科技与安全传输保障处荣获“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4月,入围2020年度基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拟表扬优秀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