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30号),设立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为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管。
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二)工程建设管理与执法监督处
(三)指挥通信处
(四)机关党委(人事处)
(五)协调督导处
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一)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斗争信息保障任务。
(二)承担人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值班值勤和全区人防抢险救灾应急通信保障、演练保障。
(三)负责全区人防指挥所、警报、短波电台和空情预警系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自治区人防工程平战管理中心
(一)负责全区人防工程的平战结合管理、开发和利用等工作。
(二)负责建立全区已建人防工程数据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规划。
(三)组织实施平战转换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战时负责监督相关工作人员清理人防工程场地、转移物资等工作。
自治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负责全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定额管理工作。
(二)负责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负责制定全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参与本地区人防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领导班子
张东华 宁夏军区战备建设局副局长,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