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长制”最初出现于15世纪的
英国伊顿公学,随后,这种制度就一直在欧美高校中流行。在我国,
香港城市大学于1998年首先试行学长制,现已在香港各大、中学校广泛实施。
它是一种在国际上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普遍推行的大学生自我管理模式,其要点在于通过高年级学生以平等、博爱的精神与新生实现良性互动,帮助他们解决在全新的环境中所必然面临的各种学习、生活以及情感上的困难,以早日适应正规的大学生活。
高年级的去帮助低年级的,在活动中相互交流,作为学长的帮助低年级解答学习、生活上的问题。重要的是要多沟通,交流,更要把高年级的学生,优秀品德及素质作为榜样,对地低年级学生进行引导,尊重学生,发扬民主,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热情关爱,耐心帮助,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的做法,注意发挥集体的教育作用,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