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性电价是指按不同季节分别制定的不同电价。季节电价的制定要以成本为基础,同时考虑时间差异和来水情况。夏季和冬季电价的比价关系由夏季和冬季典型负荷曲线来确定。丰水期电价和枯水期电价差价要根据一年各季水电来水规律,本着不弃水和少弃水的原则来确定。
形式
季节性电价是指按不同季节分别制定的不同电价。季节电价一般有2种形式:
(1)根据用电负荷特点,按时间划分成夏季电价和冬季电价;
(2)根据发电负荷特点,按水电站来水情况划分成丰水期电价和枯水期电价。
季节电价的制定要以成本为基础,同时考虑时间差异和来水情况。夏季和冬季电价的比价关系由夏季和冬季典型负荷曲线来确定。丰水期电价和枯水期电价差价要根据一年各季水电来水规律,本着不弃水和少弃水的原则来确定。实行季节电价有益于调整负荷和供求关系,达到充分合理地利用动力资源。提高发供电设备利用率的目的。我国某些地区已实行了季节电价。
意义
水电站的特点之一, 是缺乏有较好调节性能的巨型水库, 而导致讯期弃水调峰, 使大量季节性电能得不到充分利用。随着大型水电站的陆续建成并投入运行, 电力系统中水电比重逐步加大, 季节性电能的合理利用问题便更显得迫切, 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解决的途经之一, 就是尽可能多地把耗电大、且能进行季节性生产的工业用户吸引到电网内进行生产, 电石工业就是其中之一。
由此可知, 充分利用季节性电能, 不仅是化工行业的需要, 也是电力工业的愿望。利用电石生产作为储备季节性电能的一种手段。
价格估算
为了能够合理利用电能, 特别是季节性电能, 急待解决商业电价问题。世界许多
国家都是在
按质论价的原则下, 根据不同的供电时间规定不同的电价。例如东德就有五种不同的电价。
我国电力供应十分紧张, 未根据按质论价的原则规定不同的电价, 以至带来许多弊病, 尤以一些大型水电站建成以后, 此问题就变得更为突出。根据水电部成都勘测设计院规划处对四川省1990年的铜街子、南娅河、彭水、二滩、桐子林等5个水电站( 总季节性电量约62亿度) 平均季节性电价的估算, 季节性电能的售电成本, 仅为系统水电售电成本的5 5.6%由于季节性电能的生产只增加相应的成套发电机组的投资, 而对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的投资增加甚微。因此, 从供需双方的共同利益出发, 我们建议季节性电价为20-25元/千度为宜, 它们已为售电成本的1.67-2.08倍。合理地确定季节性电价, 照顾供需双方的利益, 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适用性
1.广泛实施居民分时电价
居民生活用电季节性特征最为显著,以江苏南京市夏季负荷特性分析可知:2003 年南京市夏季敏感负荷的最大值出现在晚间22:00 左右,为1 272MW;城乡居民的敏感负荷最大值也出现在晚间22:00,约为1 100 MW。因此,居民的敏感负荷是造成夏季晚高峰居高不下的主要因素。通过对美国几个州实行居民用电分时电价的研究,结果表明峰谷价比达到8:1 的比率可有效地把高峰负荷移至低谷,夏天高峰期用电量可降低24% ,因此居民分时电价的广泛实施是降低夏季高峰负荷的有效措施。
2.峰谷、季节性电价相结合
季节性电价是指反映不同季节供电成本的一种电价制度,主要目的在于抑制夏、冬用电高峰季节负荷的过快增长,以减缓电力设备投资及降低供电成本。南京附属于华东电网,而华东电网以火电为主,因夏季气温高,高峰负荷突出,火电机组受气温影响出力下降,故应提高夏季电价,相应降低冬季的电价。因此,可以考虑在南京市试行法国的绿色电价,即按照用电季节和用电时间分为几个时段,各时段电价不同。冬季可分为5 个时段,为严冬高峰、严冬正常、严冬低谷、冬季正常、冬季低谷;夏季分为夏季正常、夏季低谷和盛夏3 个时段。根据华东电网的具体情况可把盛夏时的电价定为最高。
3.合理划分峰谷电价的时段
峰谷时段的划分是在分析负荷曲线的基础上得出的,为避免实行峰谷电价后高峰转移,应把高峰时段定得长一些,以南京市为例进行分析。峰谷电价工业分为3 个时段,早、晚高峰时段为峰价,夜间低谷为谷价,其他为平价。
各地实施
河南
2021年10月,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恢复尖峰电价机制:每年1—2月和7—8月,对分时电价电力用户执行尖峰电价,其中,1—2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9至20时,7—8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2至14时和19至20时,用电价格在其他月份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