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入布西县县立高级学校学习,三年毕业后,升入
黑龙江省蒙旗师范学校就读。历任黑龙江省议会议员、西布特哈总管公署旗务科长、布西教育局局长等职,后来还主持过黑龙江省的林政工作。任职期间,鉴于他在抚谕鄂伦春部落和办理布西防务方面的功绩,被黑龙江省先后授予银质奖章和金质奖章。还因其学识渊博、才华出众与同族的何鹏被时人誉之为“布西双杰”。陈鸿谟谓其为人尚文雅,有文人学士之风,性情平和沉静,不喜与人争斗,而且喜读汉文历史典籍,有志于学问,常常利用职务便利,走访各地,进行实地调查,搜集史料。对
布特哈地方历史沿革、兴废往事多所用心。他有感于当地史纪遗传、文献缺乏,而民族历史、地方掌故仅靠口耳相传,多有错讹,年代久远愈难考证。所以编写《布特哈志略》一书,以贡献于后世。
布特哈,满语意为“打牲”。是清初设置的地方行政区划之一,为我国达斡尔、
鄂温克、鄂伦春人的主要集居地,其辖境纵横千余里,包括现在黑龙江省的呐河、甘南、克山、克东、德都五县和内蒙古自治区的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阿荣旗、
鄂伦春自治旗和扎兰屯市等地。“黑龙江本极边戍地,清初所属六城,有分兵无分土,而
布特哈则专辖牲丁,牲丁所至之地皆布特哈总管应巡查之地,故布特哈旧日辖境最广,与各城本无一定之界。”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布特哈打牲处行政受辖于
理藩院,军事统归宁古塔
梅勒章京。1689年设置总管衙门,驻地宜卧奇后屯(今
尼尔基镇北九公里处),改隶黑龙江将军管辖。光给二十年(1894年),裁总管改设副都统衙门,驻地迁移博尔多站(今油河镇长青、建华村),1906年撤副都统仍复总管,并以
嫩江为界将布特哈一分为二,划为东、西两路布特哈。东布特哈总管衙门仍驻原副都统衙门旧址,西布特哈总管衙门迁回宜卧奇后屯。
《布特哈志略》全书分历代沿革(含民族)、村落姓氏(含风俗习惯)、人物、古迹、歌谣、经政等六部份,约三万七千字,被金毓级收入由他主编的《辽海丛书》第四册中,由沈阳辽沈
书社出版发行。《布特哈志略》内容详备,“其收集极为广博,而去取尤严谨”。作者通过历史和民族习俗、语言等大量事实,阐述了他对
达斡尔族源于辽契丹的见解。此外,也对达斡尔、
鄂温克、鄂伦春族的迁徙、居住和发展进行了详细记述,尤其书中的人物部分,孟氏通过取材史书记述和实地调查,收录人物共八十五人,其篇幅占全书的百分之六十,是研究达斡尔族、
鄂温克族清代人物活动的珍贵资料,也为我们纂新方志提供了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