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9):“孙磐,辽阳人。
弘治九年进士。观政在部时,刑部典吏徐珪以满仓儿事劾中官杨鹏得罪,磐上疏曰:「近
谏官以言为讳,而排宠幸触权奸者乃在胥吏,臣窃羞之。请定建言者为四等。最上不避患害,抗弹权贵者。其次扬清激浊,能补阙拾遗。又其次,建白时政,有裨军国。皆分别擢敍。而粉饰文具、循默不言者,则罢黜之。庶
言官知警,不至旷瘝」时不见用。磐寻擢吏部主事。正德元年,
宦官渐用事,磐复上疏曰:「今日弊政,莫甚於内臣典兵。
夫臣以内称,外事皆不当预,矧可使握兵柄哉。前代盛时,未尝有此。唐、宋季世始置监军,而其国遂以不永。今九边镇守、监枪诸内臣,恃势专恣,侵克百端。有警则拥精卒自衞,克敌则纵部下攘功。武弁藉以夤缘,宪司莫敢讦问。所携家人头目,率恶少无赖。吞噬争攫,势同狼虎,致三军丧气,百职灰心。乞尽撤还京,专以边务责将帅,此今日修攘要务也。」不从。及
刘瑾得志,斥磐为奸党,勒之归。瑾诛,起河南佥事,坐累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