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龙,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于内蒙古,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人物经历
1988年7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设计专业本科毕业。
1991年3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固体力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8年9月,先后任广东江门五邑大学教务科长、教务处副处长、党支部书记。
2001年6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毕业。
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
历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副厅级),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正厅级)。
2011年7月,任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9年5月,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学术兼职
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和诉讼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科技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仲裁法研究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会副会长,知识产权法研究会、诉讼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专家组成员,《今日中国》杂志社专家顾问团法律专家,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讲师团特聘讲师。
研究成果
研究方向是知识产权、现代司法和法学教育。发表学术论著200余篇(部),主持或参加。
研究国家(省部)级课题7项,近三年荣获最高法院学术奖励7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以及“指导优秀硕士研究生奖”一项。